液氮 標識
中文名:液氮
英文名: Liquid nitrogen 分子式: N2 分子量: 28.01 結構式:
自增壓液氮罐
CAS號: 7727-37-9 RTECS號: QW9700000 HS編碼: UN編號: 1977 危險貨物編號: 22006 IMDG規(guī)則頁碼: 2163 理 化 性 質
外觀與性狀: 壓縮液體,無色無臭。 主要用途: 用作致冷劑等。 熔點: -209.8 沸點: -195.6
相對密度(水=1):0.81/-196℃ 相對密度(空氣=1):0.97
飽和蒸汽壓(kPa): 1026.42/-173℃ 溶解性: 微溶于水、乙醇。 臨界溫度(℃): -147 臨界壓力(MPa):3.40 燃燒熱(kj/mol):無意義 燃 燒 爆 炸 危 險 性 避免接觸的條件: 燃燒性:不燃 建規(guī)火險分級:戊 閃點(℃):
自燃溫度(℃): 無意義 爆炸下限(V%):無意義 爆炸上限(V%):無意義
危險特性: 惰性氣體,有窒息性,在密閉空間內(nèi)可將人窒息死亡。若遇高熱,容器內(nèi)壓增大,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。
燃燒(分解)產(chǎn)物: 氮氣。 穩(wěn)定性:穩(wěn)定 禁忌物:
聚合危害: 不能出現(xiàn)
滅火方法: 不燃。切斷氣源。噴水冷卻容器,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**空曠處。 包 裝 儲 運
危險性類別: 第2.2類不燃氣體 危險貨物包裝標志: 5 包裝類別: Ⅲ
儲運注意事項: 不燃性壓縮氣體。儲存于陰涼、通風倉間內(nèi)。倉溫不宜超過30℃。防止陽光直射。驗收時要注意品名,注意驗瓶日期,先進倉的先發(fā)用。搬運時輕裝輕卸,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。 廢棄:允許氣體安全地擴散到大氣中。 包裝方法:用特殊絕熱容器在極低的溫度下裝運,容量不超過2L的氮氣用安瓿瓶盛裝,外木箱加固。 毒 性 危 害
接觸限值: 中國MAC:未制定標準蘇聯(lián)MAC:未制定標準美國TWA:未制定標準美國STEL:未制定標準
侵入途徑: 吸入 毒性:
健康危害: 皮膚接觸液氮可致皮膚凍傷。如在常壓下汽化產(chǎn)生的氮氣過量,使工作場所氧分壓下降,會引起缺氧。 急 救
皮膚接觸: 若有皮膚凍傷,先用溫水洗浴,再涂抹凍傷軟膏,用消毒沙布包扎。就醫(yī)。 眼睛接觸:
吸入: 迅速脫離現(xiàn)場**空氣新鮮處。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呼吸困難時給輸氧。呼吸停止時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(yī)。 食入: 防 護 措 施
工程控制:密閉操作。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風條件。 呼吸系統(tǒng)防護: 高濃度環(huán)境中,建議佩帶供氣式呼吸器。 眼睛防護: 可采用安全面罩。 防護服: 穿工作服。
手防護: 必要時戴防護手套。 其他: 避免高濃度吸入。防止凍傷。 泄漏處置:
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(qū)人員**上風處,并隔離直**氣體散盡,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,穿相應的工作服。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堵漏。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,合理通風,漏氣容器不能再用,且要經(jīng)過技術處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氣體。 法規(guī)信息: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(fā)布),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(化勞發(fā)[1992]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危險品規(guī)定[1996]勞部發(fā)423號)法規(guī)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(chǎn)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(guī)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(GB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2.2類不燃氣體。
自增壓液氮罐